近日,舟山市召开“最美公务员”专题报告会,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主任方娜获评全市“最美公务员”。五一之际,她又被授予了舟山市劳动模范的称号,是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官。
从事检察工作17年来,方娜以敢于担当、敢于挑战、敢于坚持的精神,勇挑科室办案重担。作为办理在全市有重大影响刑事案件的主要人选,同时也是受全市辩护律师好评最多的公诉人之一,她办理的700余起公诉案件,办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50余件,无一错漏,审批的3000余件案件,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作为一名公诉人,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是方娜的目标,她常说:“案件无大小之分,证据才是定案的根本,让证据说话才是公诉人的真本领。”在办理一起玩忽职守案件时,仅案卷就达60余卷,堆满了一整间会议室,办案期间她与办案组成员没有回家吃过一顿晚饭,办公室的灯总是要亮到深夜。该系列案社会关注度高,公诉质量事关社会效果。方娜牢牢把握证据核心,多方调查补证,确保案件审查及出庭指控质量扎实,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法律社会效果。
17年来,方娜承办了包括迄今为止出庭辩护律师最多的“挖沙船”案、全市首例非法信访案、全市首例零口供盗窃案、全区首例虚假出资案等等,这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她办理后成为一件件铁案。
“别以为案子起诉了就是皆大欢喜,要多想想当事人需要什么,我们能为他们做些什么。”面对流水线一般的案件,方娜总在开合案卷之间,深深思索这些案件的起因缘由,而不是把自己只是当作案件流水线上只认法律无情感的一名司法机械工。
在办理一起被告人王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中,方娜通过翻阅案卷,了解到被害人吴某系被告人王某的嫂子,且案发前吴某多次无故跑到王某家中实行过激行为。考虑到双方存在的特殊亲属关系及王某亲友请求从轻的意愿,为更精准地把握案件定性,提出恰当的量刑建议,方娜深入走访了王某住所地的村民,听取了吴某及其家人的意见,了解到王某平时为人老实,且与吴某家相处和睦,而吴某对于激化双方矛盾进而引发犯罪负有一定的责任。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方娜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指控该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并建议对被告人王某适用缓刑,后该指控意见被法院采纳,个案处理赢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方娜除了是一名公正无私的检察官,还是一个“热心肠”。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被告人张某在取保候审阶段因生活窘困,提出希望尽快结案帮助其早日拿到公司拖欠的工资款的要求,方娜主动将身上的几百块钱交给张某,帮他暂度生活难关。案件办结宣判后,又主动帮助张某积极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处理被告人的劳动纠纷。
“公正之心执业,朴实之态为人”是方娜从检17年经历的写照,她从未忘记过从检的初心与检察誓词,在维护公平与正义之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