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会同区建设局对我区多项重点工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信息来源: 普陀区检察院 | 2008-4-17 16:07:55 | 访问次数:
近日,区检察院对沈家门港海底隧道、浦西入口进城标志、沈家门滨港路综合整治和普陀城区北片排污管网建设等四项2008年度全区重点工程(政府实事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并和工程主管单位区建设局联合下发《工程专项预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区检察院和区建设局等预防参与单位的职责、预防工作程序和步骤,通过建立五项制度共同开展预防工作。
一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制度。加强在警示教育工作上的配合联动,通过组织开展案例剖析会、案件通报会、预防讲座等,把工程建设人员的警示教育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二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媒体宣传,在工程建设现场设立预防公益广告,公开职务犯罪举报方式,着力营造良好的预防工作氛围。三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点阶段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办事规则,用制度来约束相关人员的履职行为;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实行预防工作的领导责任制;规范招投标工作,实施行贿档案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四是落实工程预防监督检查制度。区检察院派员列席工程重大会议,招标等重要活动,积累工程立项、招投标、开工建设、重大会议纪要等资料,听取情况,参与监督;开展阶段性的检查活动,听取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指导预防工作有效开展。五是完善信息、线索移送制度。通过落实与监察、审计部门的预防联系制度,走访群众和相关单位,收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检察建议,加大防范力度。
图为预防部门人员参与监督工程招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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