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四个加强”预防职务犯罪

信息来源: 普陀区检察院 | 2008-8-5 9:58:18 | 访问次数:
  普陀区财政局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四个加强”为抓手,不断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财政干部队伍干净干事。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做好源头预防。该局健全学习制度,制订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到教育为先,防范在前,关口前移。在教育方式上,搭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党支部学习、普陀财经干部大学学习等平台,建立局域网络专栏,采取普遍宣传和重点教育相结合,多管齐下,共同推进;在教育对象上,突出抓好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吸纳他们参与中心组专项学习,引导中层干部慎权、慎微、慎独;在教育方法上,重视运用正反典型加大教育的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经常性开展电化教育,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警示人,大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用廉洁勤政的模范事迹鼓励人。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做好机制预防。该局研究制订各项纪检监察制度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细则》提出的“六大防范机制”,分解落实各年度工作任务,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个环节;通过加强季度、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强化工作过程控制,减少工作失误或违法、违纪现象,从体制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可能;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分解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一岗双责”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健全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内控;建立健全中层干部重大事项一年两次报告制度,切实提升中层干部接受组织监督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局《中层干部选拔聘任管理办法》《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等干部使用制度,集体研究干部任用事项,采用民主测评征求对干部使用意见,提拔任用前严格执行公示规定,增强干部使用工作透明度,防止人事管理中腐败行为发生;建立健全诫勉谈话制度,教育引导干部居安思危、警钟常鸣。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做到综合预防。该局坚持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通过落实党建制度,实施党内监督,定期召开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多层次监督与多角度监督相结合,持之以恒开展每季度一次机关效能突击抽查;教育引导干部恪守“三礼”上交规定,及时上交不能及时退还的“三礼”。规定每年股以上干部述职时必须述廉,使股以上干部处于下级、同级的经常性监督之下;坚持直接监督与间接监督相结合,落实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实行面对面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和电子监督信箱,把廉洁从政作为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一个重要方面,多途径开展间接监督。
  四是加强财政职能,不断做好职能预防。该局充分发挥财政对资金的监管职能,用严格的制度加以防范,促进全区预防职务犯罪的开展。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支出保障办法;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建设资金三年收支预计分析,提前审核建设项目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开展项目引进对地方贡献分析,建立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引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区会计核算中心对进入集中核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的监管管理水平。                      
                                 (普陀区财政局方山红、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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