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议在杭州召开。省委省政府表彰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普陀区检察院的王琤检察官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王琤是普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负责人。作为一名检察官,她坚毅、审慎、果敢,从检12年来,她时时秉持着初心,凭借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公诉席上用忠诚和热情书写着检察人的担当。
2018年初,一场声势浩大、前所未有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席卷开来。作为刑检部门的业务骨干,王琤不畏艰难,当仁不让地承担起办理大案要案的责任。在她的办公室里,常常堆满了上百本的案卷。要一本本一遍遍地认真看完研究案情,要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要撰写审查报告,要限期办结……困难程度难以想象。这类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案件质量,王琤的日程表排得满满当当, “5+2”、“白+黑”已经是稀疏平常,她不知放弃了多少个节假日,夜以继日地审查案卷,分析论证,其中一个案件光审查报告就撰写了550余页近34万字。
2017年至2021年,王琤承办的多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先后被提起公诉,罪名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窝藏、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60余人被判处刑罚,其中部分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最高获刑达有期徒刑十八年。
在打击涉黑涉恶案件后,肃清了一定区域内工程领域的非法垄断,对舟山的“套路贷”犯罪进行了遏制,并有力整治了外来人员在舟山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和欺行霸市、软暴力纠缠滋扰等恶性行为,达成了老百姓要求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组织的意愿,并贯彻“打早打小”的政策,遏制了犯罪集团的进一步扩大和升格,获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