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广告标语‘现点现做’的菜不少都是预制菜,现在餐厅公示栏里标注了哪些菜品是预制菜,我们消费者点菜的时候看得明明白白,吃得也更放心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普陀区检察院对某餐饮店“回头看”时,正在店里就餐的顾客告诉检察官。
随着餐饮行业的迅速发展,预制菜的使用逐渐成为一种趋势。然而,部分餐饮企业在宣传中声称“现做”“现炒”的菜品真的是现做的吗?2024年12月,普陀区检察院开展预制菜专项监督活动。检察官通过数据碰撞采集虚假宣传店铺,借助现炒、月销量等关键词,筛出待核查线索,再通过实地采买、蹲点调查、走访约谈等方式展开初步调查。
“部分商家将‘现炒’作为吸引消费者的卖点,实际却使用了大量的预制菜品,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承办检察官介绍说。为了解消费者心声,普陀区检察院开展线上线下同步调查,收集了700份问卷,97%以上的消费者认为餐饮店使用预制菜需要明示。
2025年1月20日,普陀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餐饮店使用预制菜是否需要明示”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通过展示前期调查数据和问卷结果,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当推广餐饮使用环节明示制度,监管部门应加强规范管理。
2025年1月23日,普陀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加强对预制菜的监管,督促其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刻在全区开展预制菜专项整治,依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隐患、未如实宣传行为进行跟进监管,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对 27 家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发出监督意见书 9 份,4 家餐饮单位在外卖平台、店堂海报上去除相关宣传文字。
同时,普陀区检察院联合市饭店餐饮行业协会向主城区中大型饭店餐饮企业制发倡议书,号召餐饮行业规范使用预制菜,对于不使用预制菜作为食材的,公开承诺;对使用预制菜作为食材的,不应误导消费者认为自己食用的是现制现售食品,鼓励在公示栏展示使用预制菜加工的菜品等信息。
“普陀作为知名旅游城市,餐饮业更要让游客吃得放心!”承办检察官强调,“我们正在通过‘检察建议+政协提案’机制,将预制菜食品安全问题转化为政协提案,逐步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