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幡然醒悟,不再跟以前的那些朋友来往了,专心在学校念书……”近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涉案少年王某谈心时,王某真诚分享了自己在帮教期间的变化。
去年底,王某因情感纠纷,纠集哥们掌掴前女友,还要求其道歉。被害人报警,王某主动投案。今年1月,该案件移送到普陀区检察院未检办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王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但双方之间矛盾较深,经多次联系双方家长,耐心释法说理,王某主动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以亲笔信的方式向被害人真诚道歉,王某父母也积极向被害人一方作出经济赔偿,获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在和王某的多次接触中,检察官了解到,王某父母对青春期的他疏于管教,他在外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王某站在成年的路口,这个年龄段辨别是非的能力弱,易产生冲动情绪,最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正确引导……”5月,一场不公开听证会在普陀区检察院召开。经评议,参会人员均赞成对王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普陀区检察院对王某设置了6个月考察期,委托舟山市一米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对王某进行观护帮教;同时向王某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
“谢谢你们给予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以后会好好和孩子沟通,让他的青春期不再迷茫……”5月26日,王某父亲专程到普陀区检察院为检察官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