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是海洋生物的天然栖息地和东海渔场的生态屏障。然而,近年来非法捕捞、污染海洋环境、船舶违法航行等行为给这片蓝色海洋带来挑战。面对海洋保护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边界模糊的治理难题,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主动破局,联合嵊泗县检察院、海洋经济发展局、海事等多部门,共同成立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探索跨区域、跨部门、多领域的海上综合治理新路径。
保护岛礁生态和渔业资源,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重点关注领域之一。普陀、嵊泗两地保护区自然地貌相似,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也多有共性。为有效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普陀区检察院联合嵊泗县院共享线索、协同取证,整体联动推进公益诉讼。双方共同探索“刑事打击+民事赔偿+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创新性地提出适用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
两地检察院还聚焦舟山特色产业,签署《“嵊泗贻贝”地理标志跨区域保护执法司法框架协议》,整合资源推动构建地理标志严保护格局。
在筑牢海洋生态屏障的同时,普陀区检察院也着力规范涉海活动管理。舟山被称为“海钓天堂”,以海钓为主的小型休闲船艇兴起带来监管、安全等多重隐患。普陀区检察院积极探索综合安全监管。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检察官发现辖区内500余艘小型海钓船艇存在监管空白,该院以燃油加注安全为突破口,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实现燃油销售“限时限点限量”管控及专用加油设施建设,由此拉开海钓船艇系统治理序幕。
此外,普陀区检察院强化行刑衔接,牵头制定《关于规范海上危险作业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促进重点案件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
据了解,普陀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高质效法律监督,聚焦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难点,为筑牢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