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在世界海洋日来临前夕,舟山市朱家尖附近海域迎来了一群特殊的“海洋居民”。在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28万余尾活蹦乱跳的大黄鱼鱼苗被缓缓放入海中,游向蔚蓝深处。这是由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当事人出资,用于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放流的鱼苗,系在相关案件当事人陈某某等人的委托下,由普陀区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在人民监督员与区海洋经济发展局技术人员的全程见证与指导下,所有鱼苗均经过严格检测、计量,确保健康合格后,方被有序投放入海。
近年来,普陀区检察院在办理涉海公益诉讼案件中,始终坚持将恢复性司法理念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司法+生态”的修复模式,着力推动受损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得到实质性弥补。
9年来,普陀区检察院已通过办案累计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赔偿金150余万元,并先后组织放流大黄鱼、黑鲷等优质本地鱼苗近900万尾。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有效促进了特定海域渔业资源的恢复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更向社会生动诠释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原则,有力推动了涉事违法者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向“修复者”“守护者”转变,为筑牢东海渔业生态屏障、守护好子孙后代的“蓝色鱼舱”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