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督促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舟山市普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联系电话:0580-6563016、0580-6563015
特此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