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深夜,东港某酒吧里,巡逻人员老周正在进行例行检查,有个年轻姑娘吸引了他的目光。这个小姑娘顶着一头红发,画着浓妆,但脸上却写满了青涩,看上去年纪很小。
“是不是未成年人啊?”巡逻人员老周心想。他走上前去,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小姑娘不情不愿地从钱包里掏出了身份证。老周仔细看了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2000年1月,确实已经满18周岁了。他又核对了身份证的照片和小姑娘本人,也确实是本人。不知为何,老周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不对!这身份证手感不对!”。小姑娘的这张身份证摸上去很滑,一般身份证不是这样的。就在这时,小姑娘心虚地溜走了。
第二天,老周将这张假身份证交到了派出所。没几天,这位小姑娘也到派出所自首了。小姑娘叫小丽,今年才16岁,这张假身份证是她从微商手里买来的。今年7月中旬的时候,小丽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看见一个微商发的广告,可以制作假身份证。小丽感兴趣就联系了微商,对方告诉她可以办2种身份证,一种是带磁性的假证,可以去网吧上网用,还有一种是不带磁性的,只能应付检查。
过了半个月,小丽发现酒吧查身份证严了起来,她心里便打起了小算盘:花点钱办一张假的身份证,以后不就可以去酒吧了吗?于是小丽和微商取得了联系,对方根据她的要求将实际年龄改大了2岁,用了她真人的证件照。小丽通过微信转了80元订金,大约过了2、3天,微商把假证通过快递寄来了,小丽顺利地拿到了“新”的身份证,她支付了20元尾款。
随后,小丽拿着假身份证去了几次酒吧,应付过1、2次检查。好在巡逻员老周经验丰富,小丽办假身份证的事情这才暴露了。外观上看,这“假身份证”的确足以乱真,一般人难以分辨,但假的就是假的,小丽这种提供个人信息给他人用于伪造身份证件的行为,构成了伪造身份证件罪。11月15日,小丽因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被移送至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小丽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具有自首情节并认罪认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11月28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丽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大家: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重要证明,除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外,还有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作用。身份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如有丢失,请尽快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挂失、补办或至有权限办理异地身份证的派出所申请异地换领、补办,切不可在非法渠道伪造、变造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