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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学习网站”行不行?刑!
时间:2025-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舟山市普陀区居民李某为备考英语六级,搜索到一家网站,注册会员后,可下载查阅大量外文刊物及中英双语文章。充值注册后,他怀疑这些可能是盗版资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2021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最初为孩子学习英语之需,在网上寻找中英双语精读文章,并在微信朋友圈分享。部分好友看到后请其转发,刘某某由此发现商机,逐渐从微信转发售卖发展为租赁服务器、搭建网站,通过会员制售卖牟利。约3年时间内,刘某某在未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搭建的网站,售卖外文刊物等,非法获利5万余元。经核实,部分外文刊物无国内统一刊号,未在国内发行,属境外出版物且系非法获取,无合法授权渠道;部分刊物无出版单位及刊号,属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非法出版物。

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认定,刘某某的行为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属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复制、发行等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罪。鉴于刘某某非法经营数额不大,案发后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移送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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